参赛条件及规则
2025-07-29 来源: 收藏文本
(一)报名条件
东盟国家的中资企业、中国国内的东盟外资企业可报名参加。(注:东南亚国家联盟包括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共10个国家)
1.东盟国家的中资企业:指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成立或入股当地的企业,报名时须提供中资入股证明、合作协议等,并以中国企业为报名主体。
2.中国国内的东盟外资企业:指东盟国家企业在中国投资或成立的中国企业,报名时须提供外资投资证明、合作协议等,并以中国企业为报名主体。
3.技术合作项目:中国企业与东盟企业共同开展技术合作的项目,须在中国注册成立企业后报名,报名时须提供双方技术合作协议等。
(二)参赛条件
(1)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,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服务等业务。
(2)企业经营规范、社会信誉良好、无不良记录;且为非上市企业。
(3)企业2024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。
(4)每个企业参赛队伍核心成员(如创始人、CEO、技术总监等)不少于3人(含3人),原则上不多于5人。核心成员中,东盟国家籍成员不少于1人。
(5)前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或全国总决赛获得一、二、三名或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项目,及前十届广西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得等级奖(优秀奖除外)的项目不参加本次专业赛